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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24060136176597/2023-12583
分  类: 政策解读;房地产交易和管理 ; 其他
发文机关: 和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04日
标      题: 关于对《和龙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具体实施措施》的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04日
索  引 号: 112224060136176597/2023-12583 分  类: 政策解读;房地产交易和管理 ; 其他
发文机关: 和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04日
标      题: 关于对《和龙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具体实施措施》的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04日

关于对《和龙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具体实施措施》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省、州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工作要求,进一步提振我市房地产市场信心,加快房地产业复苏,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依据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全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延州政办发﹝2023﹞5号),结合我市实际,在充分征求意见后,特制定本措施。

二、主要内容

《延边州关于促进全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共计10项二十六条。经认真研究细化,形成《和龙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具体实施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共计10项二十六条,分别就缓解房地产企业压力、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优化公积金贷款条件、支持居民刚性、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农民进城购房补贴政策以及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和防范房地产风险等多方面制定了具体措施。

三、文件细化内容

《措施》共细化7项内容。一是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采取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二是规定在受疫情等特大突发事件影响下,督促开发企业履约主体及履约时限。三是规定市场信誉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额度比例。四是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不动产初始登记之前,预售资金监管留存额度比例。五是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本地纳税企业员工及引进人才、符合生育政策的二胎或三胎家庭,给予可用于购房的津贴、补贴额度及标准。六是规定将农民购买住房享受购房补贴范围由新建商品房放宽到二手房。七是规定了制定优惠政策和补贴政策的条件和方式。

 

关联文件:和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龙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具体实施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