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十三条的规定,和龙市自然资源局拟于2024年2月29日举行和龙市2023年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和龙市2023年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二、听证时间地点
2024年2月29日上午9:00在和龙市自然资源局(一楼会议室)举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申请条件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者在和龙市设立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熟悉和关注我市土地市场建设,有较广泛的代表性。
四、听证会代表名额分配
听证会代表名额限定在20人内,由和龙市自然资源局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人员。
五、申请方式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听证会申请表(见附件)前往和龙市自然资源局利用科(205室)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9日。报名结束后,和龙市自然资源局将通知确定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参会。
六、听证会须知
1、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基准地价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2、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3、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诉、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4、经审核确定的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5、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联系人:殷建超、吕艳 联系电话: 0433-4246033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附件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和龙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