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美玲因保管不善,将吉(2024)和龙市不动产权第000114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车美玲
和龙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