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全面乡村振兴以来,和龙市高度重视《村规民约》作用,在头道镇龙源村等一批行政村积极探索下,不断创新乡村治理体系,发挥村规民约、道德规范等“软约束”效应,有力推进移风易俗,乡村治理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头道镇龙源村是和龙市乡村振兴示范区的一个普通的行政村,村民主要发展大田农业和明太鱼晾晒等产业,平均年龄较大,村里面貌还较为落后。2021年,和龙市掀起人居环境整治和秸秆禁烧专题行动热潮,龙源村村干部注意到“村规民约”在推进这两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便组织村民开展“村规民约”制定工作。起初,村委会起草的《村规民约》内容看似包罗万象,但都是生硬的格式条款,村民们普遍反映不实际、记不住、没情感、不喜欢。村委会便多次召开会议,带领村民逐条进行研究讨论,各项条款都由村民代表大会详细审议、逐一举手表决通过。自2021年,龙源村正式出台《村规民约4条》以来,先后修订了3次,《村规民约》也成为龙源村工作中的“尚方宝剑”,该村秸秆禁烧、环境整治等工作跑在全市前列。
《村规民约》运行一段时间后,龙源村村民们又注意到脱贫攻坚期间建立起的“爱心超市”,在村委会的带领下又对“村规民约”积分制、“爱心超市”奖励制进行了“自主创新”,履行义务要给每户加多少分、不履行义务要给每户扣多少分、“爱心超市”要上架哪些商品等都由村民大会决定,经过多次征求意见、探讨、商议后,龙源村确立了“以奖代罚”的工作机制。“村规民约+爱心超市”倡导积极开展文明建设、搞好公共卫生、保持村容村貌等,这些内容已经深入人心,谁都不愿因不文明而被人看不起、丢面子,村民自治的活力为龙源村村里大小事务注入源源动力,成为头道镇乡村治理“典型村”。
以龙源村模式为样板,和龙市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组织重新修订村规民约的通知》,先后在全市组织2次村规民约修订,在这一村民“自我参与乡村治理”的过程中,村民的行为修养、文明素养、精神风貌、道德情操等综合素养,都在潜移默化中相互感染、相互影响、共同提升,从而使乡村治理成为大家都关注、全参与的集体自觉行为。以往村规民约的制定往往由于缺少群众参与制定的问题,导致村民自觉遵守的积极性不够,变成一张“白纸”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和龙市4 个村被评为“省级文明村”。东城镇光东村被评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村获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州级以上文明村占比27.6%。通过村规民约的“软约束”,使全体村民直接参与到村容村貌、乡风民俗、社会秩序、文明道德建设等乡村治理中,引发了和龙市村容村貌的悄然变化,文明乡风已滋润百姓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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