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推行经营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于2023年9月27日经省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出台背景和过程
在深入企业开展解难题助发展调研中,有部分企业反映,在融资、申请上市、参与评比表彰活动时,为了开具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往往要跑若干个部门、花费大量时间,极大地浪费了企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严重影响了办事效率。针对企业希望简化办事流程的诉求,解决开具证明难的问题,我省学习借鉴上海、安徽等省市先进经验,在广泛征求中省直部门、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论证,仅用了2个月时间,研究开发了吉林省经营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查询系统,通过各部门行政处罚数据资源共享,将专用信用报告作为企业信用数据的载体,直观地展示企业有无违法违规情况。企业花几分钟就能打印专用信用报告,可替代41个部门的证明,实现了“数据多跑路,企业不跑腿”。
二、适用范围
此项替代证明工作适用范围限于在吉林省登记注册的经营主体,证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相关领域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情况。专用信用报告主要覆盖三类应用场景:一是金融场景,如申请上市、挂牌、再融资、并购重组、发行债券、银行贷款等;二是商务经营场景,如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接受第三方机构评估评审等;三是行政管理场景,如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申请优惠政策、资金支持,参与评比表彰等。
三、证明领域
按照应替尽替的原则,我省将与证明事项相关的41个领域全部纳入替代范围,包括法院执行、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族宗教、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管理、安全生产、审计、市场监管、广播电视、体育、统计、医疗保障、人防、地方金融监管、林业和草原、档案管理、畜牧、药品监管、知识产权、消防安全、税务、气象、地震、烟草专卖、邮政管理等领域,实现了我省行政执法领域全覆盖。
关联文件: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推行经营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施方案的通知